自从上次离职到找到工作,整整花了半年的时间。工作不好找,尤其是我这种孩子还小的妈妈来说,这份工作对我来说好重要。
6月10日是我任职的第一天,我进公司时公司并未签定所谓的试用期之类的文件,只有口头告知有三个月试用期。就在昨天,课长以我不适任的理由要我另谋高就。也明确的告诉我,我也不会再开什么非自愿离职申请书给我。只给我三个月的宽限期限,要我在这三个月里可以继续在公司上班,边上班边找工作。唯一的条件就是要签定「契约工」条款书之类的。但我不想,一但签了我就拿不到我要的非自愿离职单,我也没办法申请失业津贴。
我查了劳基法条款,已在86年删除试用期的条款。我也在电视节目上有看到关于类似的宣导,如果公司私下有规定什么试用期条款,如要解雇一定要依照劳基法的解雇条例执行。那我现在到底该怎么跟我的主管告知,因为他有了先例(也是前几天才发生的事),所以对我特别的小心翼翼。
我该怎么办? 星期一要给他答覆,如果没给他答覆就九号自动离职。
如果是妈妈们,妳们没拿到非自愿离职书,甘愿这样就走吗?
因为我爸妈曾是他们的老员工,也有些交情在,我爸还在任职内老董非常照顾他。我妈在听到我被解雇时非常生气,要求我要打电话跟老董说明我现在的处境,请他协助处理。但老董已经没有在管理公司的事情,唯一能帮忙我的副总又出差国外到十几号才能回国。我真的该打电话给老董吗??如果打给他事情就会愈来愈大,这样好吗?
江西供卵怎么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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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还没任满一年 所以是否自愿离职与否好像也关係不大
(要申请失业给付的先决条件是任满一年)
试用期间内公司是可以观察员工是否适任
若是真的主管做出相关决定,那就好聚好散吧!
若父母找"现在没有在管事情老董"介入,
本来是靠自己面试来的工作,
但最终也要靠关係才能留下来,
那只会让主管或同事用异样的眼光看你
或是在背后耳语都是靠关係或是怎样之类的话
对自己也是一种无形的伤害
毕竟老董可以帮你一次,
但是实际上是你的课长觉得你不适任的话,
日后工作上还是会有很多矛盾产生,不是吗?
不如走的潇洒点
这间公司认为妳不适合,那去找一个福利更好的公司贡献
何必浪费自己的时间在这边跟公司耗
另外公司在试用期间内认为你不适用,其实大可叫你马上交接走路
但是他们还愿意给三个月的时间边做边找工作,但是要以契约工方式
其实也算合理,因为公司可以叫你马上失业,其实不需要再给你三个月的时间
在我们公司只要是试用期不合格的,开立试用期不合格通知书后
做好简单交接,财务结算剩下薪资,就说BYEBYE了
并没有多三个月的边做边找工作的缓冲期喔!
(原作者于 2008-09-06 17:07:30 重新编辑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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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妈
公司告知你不适任,却没有给任何的理由吗?
你是否可以问问课长,是哪里做的不够好
可不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试试看
我觉得打电话给老董,或是给老总处里不是很好
就算你留下来,以后面对的可能是很难堪的局面
像是同事的耳语和眼色
甚至,以后被派任的工作,也可能会很糟
公司多的是办法,搞到你自己呆不住离职
想留下来的话,我建议靠自己的力量好好表现
请课长告诉你,你做不好的地方,请他再给你一段时间
让你证明你可以表现很好
加油喔 版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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